之结尾的成语大全列表(2)
- 折而族之 推翻他,而且杀他的家族。
- 不得已而用之 用:使用。没有办法,只好采用这个办法。
- 鸣鼓而攻之 比喻宣布罪状,遣责或声讨。
- 漠然置之 置:放。很冷淡地把它搁在一边。指对人或事态度冷淡,放在一边不理。
- 取而代之 指夺取别人的地位而由自己代替。现也指以某一事物代替另一事物。
- 群起而攻之 大家都起来攻击它,反对它。
- 泰然处之 泰然:安然,不以为意的样子;处:处理,对待。形容毫不在意,沉着镇定。
- 堂而皇之 形容公然毫不隐讳地(多含贬义)。
- 听之任之 听、任:随,任凭;之:代词,代人或事物。任凭事物存在发展而不去过问。
- 一走了之 指不顾而去。
- 分而治之 ①分别治理。②利用手段使国家、民族或宗教等产生分裂,然后对其进行控制和统治。
- 姑妄听之 姑:暂且;妄:随便,胡乱。姑且随便听听,不一定就相信。
- 姑妄言之 姑且随便说说,不一定有什么道理。
- 极而言之 从最极端的情况来说。指把话说到头。
- 既来之,则安之 原意是既然把他们招抚来,就要把他们安顿下来。后指既然来了,就要在这里安下必来。
- 天下本无事,庸人自扰之 指本来没有事,自己瞎着急或自找麻烦。
- 寤寐求之 比喻迫切地希望得到某种事物。
- 学而时习之 学过的内容要经常复习它。
- 总而言之 总的说起来。
- 何德堪之 有什么德能承受得起这样的封赏。
- 简而言之 简括地说,长话短说
- 究而言之 犹总而言之。 宋 孙奕 《履斋示儿编·正误一·寿堂》:“今士人尺牘中稱人之母曰‘壽堂’。蓋不知忌諱。案 陸士衡 挽歌云:‘壽堂延魑魅。’注曰:壽堂,祭祀處……又指丘塜爲壽堂。究而言之稱人之母者豈不背理傷義乎?” 鲁迅 《书信集·致王冶秋》:“但究而言之,远胜于罗马字拼法无疑。”
- 笼而统之 混合不分。 聂绀弩 《母性与女权》:“增高的结果,就用不着‘幼吾幼,以及人之幼’,干脆笼而统之地幼幼。”《花城》1981年第3期:“事情也要调查清楚,到底为什么打人……不能笼而统之地大帽子下面看不见头。”
- 将欲败之,必姑辅之 败:击败,打败。姑:暂且。想要打败它,一定要暂且帮助它。
- 敬鬼神而远之 敬之而不亲近之意。指对某些人所持的一种态度,即不愿理睬他,又怕得罪他,对他客客气气,绝不接近。
- 笑骂由他笑骂,好官我自为之 指为官声名很坏,任凭人们笑骂,还是泰然自若当自己的官。
- 一言蔽之 蔽:掩覆,引申为概括。用一句话来概括
- 好恶同之 好:喜爱,喜好;恶:憎恨,讨厌。对于事物有同一的爱憎
- 古已有之 古代就已经有了
- 天下本无事,庸人自召之 庸人:平凡的人。指本来没有事,自己瞎着急或自找麻烦
- 上之所好,下必从之 好:喜爱。在上的人喜欢什么,在下的人就一定会跟着做
- 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 欲:打算;固:通“姑”,姑且;与:给予。要想夺取他一些什么,得先给予他一些什么
- 将欲取之,必姑与之 姑:暂且。要想夺取他一些什么,得先给予他一些什么
- 羞恶之心,人皆有之 羞:羞愧;恶:耻。羞耻的心情,人人都会有的
- 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 秀:出众;摧:毁坏。林中最高的树必定先遭到大风的摧毁。比喻最出色的事物容易招致非议
- 自我得之,自我捐之 捐:舍弃,抛弃。从我手里得到的东西,又从我手里失去。比喻兴败无常或得失相抵
- 自我得之,自我失之 从我手里得到的东西,又从我手里失去。比喻兴败无常或得失相抵
- 国必自伐,而后人伐之 伐:讨伐。一个国家必定先有自取讨伐的原因,然后别人才来攻伐。比喻事情变化要从内部找原因
- 将欲取之,必姑予之 姑:暂且。要想夺取他一些什么,得先给予他一些什么
- 身自为之 身:亲自。亲自去做到它
- 俳优畜之 俳优:旧指演戏的人;畜:畜养。当作演戏逗乐来畜养他。指古时皇帝对文人的态度
- 广而言之 一般说来
- 扩而充之 扩:扩展。扩大范围,充实内容
- 中心藏之 中心:内心,心中。深深地记在心里
- 以死继之 不惜一死来把某事继续下去。形容决心很大,不可动摇
之结尾的成语接龙、出处
- 折而族之 无
- 不得已而用之 《六韬·文韬·兵道》:“圣王号兵为凶器,不得已而用之。”
- 鸣鼓而攻之 《论语·先进》:“非吾徒也,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。”
- 漠然置之 宋 高斯得《耻堂存稿 直前奏事》:“今被灾之地既广,旧由比固当悉援,然亦安可漠然视之,然徒责之诸司州郡乎?”
- 取而代之 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秦始皇游会稽,渡浙江,梁与籍俱观,籍曰:‘彼可取而代也。’”
- 群起而攻之 《论语·先进》:“非吾徒也,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。”
- 泰然处之 晋·袁宏《三国名臣序赞》:“爰初发迹,遘此颠沛,神情玄定,处之弥泰。”
- 堂而皇之 鲁迅《花边文学 “莎士比亚”》:“末一句是客气话,赞成施先生的其实并不少,要不然,能堂而皇之的在杂志上发表吗?”
- 听之任之 毛泽东《反对自由主义》:“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愤恨,不劝告,不制止,不解释,听之任之,这是第八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