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日的蒲公英,是灿烂而明亮的金色,是快乐而暖心的颜色,是阳光的颜色。也许是正因为她们的颜色与阳光相像,所以,在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,如果能找到找到一片有蒲公英的原野,那我必先小心翼翼地站在草地上,生怕会不小心扼杀一株生命的萌芽。望向那些青嫩的小草,仔细地看一看,就会发现有零星的几点金色,仿若阳光一般,却又不若阳光的闪耀;往高处俯视下方,成片成片的金色便如拔地而起一般,闯入视野,倾入心扉。那时你就会发现,突然间看到一大片耀眼的金色的感觉,是多么畅爽。无论你的心情又多糟糕多阴霾都会便得神清气爽,舒适安逸,就好像被被阳光笼罩着一般,暖暖的,很贴心。
夏日的蒲公英开繁了。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,绽开到烈日炎炎的夏天。从它那微小鹅黄的花盏到甚至金黄到秋天的深处的花蕾,一点一滴都谱写着永不泯灭的奏歌。当漫山遍野的野菊染尽乡村山野的时候,还有星星点点的蒲公英开着,它们或瑟瑟地开在一个风霜落不到的岩石下,或怯怯的在草丛低处绽放,或开在一蓬枯白得如同旧白线的枯草蓬子里,像一簇簇微微燃烧的火苗,像一缕缕燃烧后的青烟。这是的蒲公英少了春天的放肆,多了苦手宿命的坚强。它们黄茸茸地亮着,泥土就还醒着,村庄就还醒着,鸟儿和虫子也都还醒着。直到一场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之后,它们在冬日的万夫下偷偷地沉睡了,这时,泥土就也沉沉地睡去了,村庄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也都沉沉睡去了。
我之所以喜欢蒲公英是因为喜欢他那随风而安的魄力,以及那不肯言败的志气。蒲公英是有梦想的,它分清了梦想与欲望的界限,它的理想没有混淆于欲望。当春和日丽,百花争艳的时候,他只是默默的绽放着,倾他所有,绽放着属于他生命的独特色彩。他不屑与百花争宠,他只苦守着属于他看似卑微却崇高的宿命。
蒲公英因为有了梦想的轻盈,所以它愿把希望的种子散入轻风中随遇而安。轻风携着一粒粒种子,飘过国界,一路旅行,所以我们可以随处看见他那熟悉的背影在任何地方摇曳。
蒲公英不像其他的花可以含苞绽放,蒲公英有了一粒粒种子,才能变得丰满起来,才能变得有点像一朵花。但它为了梦想,抛弃了美丽。将希望之种放飞,在大地上留下蒲公英的痕迹。这份“平凡”的伟大,令其它植物是望尘莫及。
来世我愿化作一朵蒲公英,将得来不易的花瓣幻化成希望的种子开遍神州大地;来世我愿化作一朵蒲公英,将梦想与欲望分清不掺杂一丝自私;来世我愿化作蒲公英,坚守自己的宿命既来之者安之;来世我愿化作蒲公英,为希望儿放飞梦想。
微风轻抚,蒲公英随风舞动着,我看见蒲公英在翱翔,我的心开始慢慢随他而走,真的害怕它会就此倒下,然而他没有,他只是随风流逐。白色的蒲公英一点一点地从茎上脱落,随风而逝,远远地望着的,落下的只有蹁跹的背影。风停了,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。然而我并不难过,因为它还挺立着,相信明天又有许多新的蒲公英代替他传递着希望,传送着属于蒲公英家族才有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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