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昨天晚上,我把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完了,我有很多感想。
故事是这样的: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,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——时代广场的地铁站。在人情冷漠的纽约,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、憨厚的猫亨利,还遇到了爱他们的主人——男孩玛利欧。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,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,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!然而,成功、成名以后,柴斯特觉得自己并不快乐了。在朋友们的帮助下,它回到了家乡,找回了快乐的自己。
这本书写得太好了,乔治.塞尔登太棒了。他是以一只蟋蟀的身份,以第一人称的语气来展开和描写故事的,就是蟋蟀柴斯特在写自己的日记一样,太美妙了。
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。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。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,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,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,取得了成功!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。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,找回了快乐的自己!
我读了这本书以后,我觉得我们要更加关爱小动物,给小动物更多的自由;关爱我们生存的环境,我们一起创造更好的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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