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坐在普勒酒店大厅里的一张扶手椅上,翻看着杂志。这时,我面前一部电梯的门打开了,一位银白头发的老绅士握着手杖,跨了出来。我知道他,他叫斯塔维森,是名富豪,身家达到了两千万美元。
就在这时,有个年轻的姑娘从旁边走过来,步伐很快,边走边低头沉思着什么,结果一下子撞到了斯塔维森身上。她露出尴尬的神情,一个劲地道歉。斯塔维森殷勤地欠身,说着“没事没事”。
就在这时,我看到姑娘将手伸进了斯塔维森的口袋。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窃走了老先生的皮夹,并从他领带上顺走了钻石别针。姑娘做得干净利索,斯塔维森一点也没有察觉。
姑娘再次抱歉后匆匆离去,走向大厅另一头的大门。她一边走,一边把皮夹娴熟地悄悄塞进棕色手提包内。
我立刻从椅子上站起身,迅速跟在她后面。在我追赶上她的时候,她已经走到与玻璃门只有几步之遥的地方。
我伸出手,搭在她的肩膀上,说:“对不起,请稍等片刻。”
她的身体僵住了,完全愣在原地。接着她转过身,冷冷地看着我:“你刚才说什么?”
“你和我最好稍微谈一谈。”
“我没有与不认识的男人闲聊的习惯。”她眨巴着眼睛,生气地说,“我建议你松开我的胳膊。假如你不松开,我会喊酒店经理来。”
我微微耸肩,道:“你喊经理也没用,因为经理只会叫我来。”她显然愣住了,死死地盯住我看。
“在下是普勒酒店的保安主管,”我告诉她,“也就是以往被称作驻店侦探的人物。”
姑娘的脸色发白,眼中的光芒黯淡下来。“哦。”她轻声说道。
由我领路,我们走向左方不远处的酒店休息厅,坐了下来。
我注视着餐桌对面这位年轻的姑娘,柔和的烛光映着她的脸庞,令她的容貌给人留下纯真与无辜的印象。“毫无疑问,”我说,“你是我遇到过的最美貌的三只手。”
“我……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。”她说道。
“三只手是黑社会的行话,就是指扒手。”
姑娘摆出假装受到侮辱的模样:“你在暗示我是……”
“哦,甭装了,”我说,“我瞧见你偷走了斯塔维森的皮夹与钻石别针。当时我就坐在电梯对面,距离你不到十五英尺的地方。”
她没有说话,手指敲打着她的棕色手提包。片刻之后,她抬起头,与我四目相对,只维持了短暂几秒,便苦恼地叹息道:“当然,你是对的,”她说,“我偷走了那些东西。”
我伸出手,从她手上轻柔地拿走皮包,一下子拉开,看到斯塔维森的皮夹与领带别针躺在一堆五花八门的物品上面。我拿走皮夹与别针,合上皮包,交还给她。
她轻声说道:“我不是小偷,我想让你知道这点。我的意思是说,我不是真正的小偷。我有偷盗强迫症……有时候,有种难以控制的偷盗冲动。我无力阻止自己。”
“偷盗癖?”
“是的,我已经看过好几位医生,但到现在为止,他们都没能治好我。”
我同情地摇了摇头:“那你一定很难受。”
“是很难受,”她附和道,“如果我父亲得知此事的话,他会把我关进医院的。他曾威胁说,如果我再偷任何东西,他就会那么做。”
我说:“你父亲不必知晓今天在这儿发生的事情,事实上,也没有造成真正的危害。我会将皮夹与领带别针交还给斯塔维森先生,公之于众的话,只会给酒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”她的眼睛发出亮光:“那么你会放我走?”
我深吸了一口气,说:“其实,对于我的工作来说,我心肠太软了。我会放你走,但你必须答应我,你永远不会再踏足普勒酒店半步。假如我再次在这儿见到你,我将不得不把你的事报告给警方。”
“你不会再看见我的!”她向我诚恳地保证,“我明天早上约了一位医生看病。我觉得我一定能获得帮助。”
我点点头,随后转过身,视线穿过休息厅,落在大厅里酒店住客们走来走去的地方。当我再次转过头时,休息厅通向大街的门正在合上,年轻姑娘不见了。
我在位子上坐了片刻,脑海里想着那个姑娘。如果她是个偷盗癖患者的话,那么我就是英王陛下。她当然是一名职业扒手,我从她十分娴熟的技术就瞧得出来。当然,她也是个非常聪明的说谎者。
我在心底里笑了笑,站起身,再次走进大厅。但是我没有继续坐在扶手椅上,而是向左转弯,轻松地迈出了酒店大门,走到大街上。
当我穿行于人群中时,我的右手轻轻地搁在口袋里的皮夹与钻石别针上。我发觉自己对于那位姑娘稍有歉意,但是也只有一点点。
因为从那天早上我初次看见斯塔维森踏进酒店的那一刻起,他就成了我的目标。我已经足足等了三小时,就为了他走进大厅的那一刻。
当那姑娘不知打哪儿冒出来、偷走斯塔维森的皮夹与别针的时候,我就差了几秒工夫,就能亲自撞到斯塔维森身上了。于是我觉得,我真的有权获得那些赃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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