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《生死疲劳》。
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!因此莫言肯定是“热”了,他的作品肯定也是“热”了,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“热”。二十多年前他写的《红高粱》,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。当然,不明白是他的《红高粱》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,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《红高粱》明白了莫言。总之,最近看莫言的作品,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。
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,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,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。虽然,这是“莫言这小子”自己的骄傲,但是,作为一个中国人,我也为他感到骄傲。
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,《红高粱》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,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。
说到那里,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。
二十多年前,正值青春年少的我,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,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。
此刻的交通、通讯是这样的便捷。那时候,生活、信息、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。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,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。当时我还在东北,有一个“笔友”,她叫“梅忆寒”――正梅花千里雪深时,须相忆。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,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。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,是合订本,其中有《红高粱》、《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》……等五篇小说。
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,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,我们彼此感觉很好。当时正值青春年少,那懵懂的情窦初开,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。那段感情,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淳朴,就像山上的清泉一样清澈,就像青草地上那一方蔚蓝的天空一样无暇……我曾在《青春的岁月》系列短文中写过,篇幅比较短,内心的感觉颇多,真的不能一一尽述。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,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。时间过得太快了,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。
青春岁月的记忆,清晰而又支离破碎。有时候,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,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。
呵呵,都怪莫言这小子,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。
还是说他这部《生死疲劳》吧!刚读的时候,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,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。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,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,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。但是,本人也经历文化大革命。虽然当时还很小,但是,对当时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还是不陌生的。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们的疯狂和盲目还是有感受的,对知青上山下乡还是有清晰的记忆的。
莫言的这部小说,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,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。这样的真,是许多人私下感想,私下敢说,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,有的地方真的“太通俗”了。有时候,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。
一边笑着,我嘴里一边说:“莫言啊莫言,你真是个‘歪才’”。(诚惶诚恐: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,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,我这也是真情流露,我对他的喜爱,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。还有,“莫言这小子”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,所以,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,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,也就顺嘴“溜达”出来了。如果莫言看到了,还请不要怪我不恭!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,人们都在读他的“名着”,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。)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。
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,不是用电脑,而是用笔用稿纸,能够说确实够快的。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,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,当然,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,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,我读的也不算慢。
读完这部《生死疲劳》合上封底的瞬间,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《百年孤独》。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,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。莫言的《生死疲劳》是描述前后三代人,确切的说算上“大头”就应是四代人,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。
莫言的这部《生死疲劳》其实就是一部“生死轮回”。在这部《生死疲劳》里,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,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、牛、猪、狗、猴的生死轮回,围绕他的家人,他的家乡,和他相关的人,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、世间荣辱、生活百态…
人或者动物,死后是否能够轮回,不得而知。但是呢,生活在世,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。以前说,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,的确如此。
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,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,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;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,但要居安思危,多行善举,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。
这就是“轮回”,死的轮回也许“莫言这小子”明白,但是呢,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。
我们呱呱坠地时起,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。渐渐地,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,有的人的内心,被醒来的魔鬼占据。人生在世,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。
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!还是装着魔鬼呢!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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