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法不阿贵 法:法律;阿:偏袒。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,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。形容执法公正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- 官法如炉 指国家如炉火无情。
- 金科玉条 科、条:法律条文。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。后指不能更改、必须遵守的信条。
- 金科玉臬 臬,标准,法式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同“金科玉律”。
- 口衔天宪 比喻说话就是法律,可以决定人的生死。同“口含天宪”。
- 例直禁简 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,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。
- 窃钩窃国 偷钩的要处死,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。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。
- 明正典刑 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- 口含天宪 天宪:指朝廷法令。比喻说话就是法律,可以决定人的生死。
- 法不容情 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
- 枉法营私 枉:歪曲,违反。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